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烂牙男险之又险地把手停住。但是他看起来横行罢道惯了,对这个地方的人物都熟悉,看起来他也认得那屠刀的这个人。

“老刘头,你不要妨碍我办事。我带这女孩去菜市吃东西呢!”烂牙男首先说道,似乎不怕不砍刀落在他身上。

“少胡说,你分明想拐骗幼童。信不信我往上捅?”拿着大砍刀的人明显并不怕烂牙男,市场上这种人很多,烂牙男不是最凶的一个,看他的穿着打扮,就知道他混得不好,不是市场里吃得开的人。

第一七〇章 人和人有差别

跟后世的围观群众最大的不同点就是,大汉百姓……尤其是关中百姓,豪放任侠,对于想做的事,最不畏畏缩缩,即然站出来挡,就没有怕事的道理。也不是说他们鲁莽不文,而是他们做事前,大概已经考虑到后果,即然决定去做,就义无反顾。

而他们考虑的时候,更多考虑的是这件事该不该做,而不是利益考量。所以这么多年来,关中地区虽然打架斗殴的事特别多,但得到游侠称号的人也更多。

钱汝君听过最有名的游侠是郭解,不过他活跃的时代是汉武帝时代,这个时代,大概只有他爷爷活着。钱汝君可不知道,他的外祖父,善于看相的外祖父,许负,将在不久之后因为得罪权贵而被处死。虽然皇帝算是个贤明的皇帝,但不代表治下就不会有事发生。在任何时代,总是有人杀人,有人被杀。

就像现在,如果钱汝君被绑架,最后发现找不到勒索的对象,烂牙男会怎么处理钱汝君,用膝盖想也知道会发生什么事。在大汉有些职业虽然没有个正式明称,但私底下,都以不同的方式运行着。

果然天底下四处都有好人。之前遇到萧阳,在这里遇到这个大刀男,虽然钱汝君很想在此时说话插嘴,但人微言轻,虽然她隐藏的力气很大,但不代表她就有打架的实力,她怕她主动打人的话,过不了官府那关不说,她的玄武飞华没有动发动的话,她就要被打死了。她决定还是闭嘴,看看后续发展。

“你要不要看,市场里我能叫的人比较多,还是你这个脏鬼。”大砍刀男不屑地说道。看来,即使以大汉人民的标准,烂牙男的卫生标准也是极低的。

“你……”烂牙男瞟了眼四周,本来只有他出手拐骗钱汝君,四周的人不见得会管,但大砍刀男的加入,把市场四周的人都吸引过来了。两个都是在市场混的人,这一冲突,就开始站队的时候。

或许观察到这种迹象,原本藏在不知道哪里的官役,立刻跑了出来,嚷嚷道:“都干什么呢?散开散开。”虽然这个官役显得很年轻,很懂得冒险冒难。没有像后世警察,等事情发生之后,再出来收尸。但是效果不怎么样。大汉人民也习惯官差在事情完毕后出来,比较不同的一点是,由于对尸体的重视,人民有厚葬的习俗,只要家里还有人的,都会把尸体收拢起来。免得阴魂来阳间扰扰。官差到场的时候,可能连尸体都捡不到一具。

众人看了官差一眼,还是向大砍刀男和烂牙男围拢过去。可以看得出来,属于烂牙男那一方的人没有几个。属于大砍刀男的那一方的人却占了市场大部分。

大砍刀男是市场里的专业屠夫,他宰羊还是其他动物的时候,速度极快,是市场里的扛把子。大汉民风淳朴,大有你行,我就服你的气逼,在以屠宰后肉类为业的肉市,他就是大将军一样的存在。他想要做得事情,少有办不成的。

大砍刀也不是见人就救得热血青年,在市场里多年,他已经见惯了各种事情,只要不是大奸大恶的事情,一般他也懒得管。否则,就算他本事再强,市场里也没有他容身之处。你能不能在一个地方活得好好的,向来不是看那些那些做好事好人,也不是那些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普通人。而是那种动不动就挥拳头,执行他个人的行为一套行为标准的人。

大砍刀不是好人,也不是普通人。也是最后一种执行个人行为标准的人,不过,在里面,他算是见义勇为的那一类人,对朋友豪爽,薄有家财的他,也豪爽的起,时常约人在他的铺子里喝酒作乐。由于他屠宰工夫好,许多稀奇古怪的肉品,常常找上门来。以熊掌来说,他都不知道切过几个了。每次都能切的分毫不差。其他各种天上风的,水里游的,凴他摸骨技术,都能找到关键点。

或许应为这件事的关系,他砍人手脚时,从来轻松如意,不会伤筋动骨。更常拿他的屠刀,去做伤外科手术。救了不少人。也算是市场奇人。

烂牙男很快就认出大砍刀是谁。本来还装一下牛男,但看到对方得理不饶人的样子,他立码孬了,喃喃地念道:“有什么了不起的,拿着刀子就了不起嘛!小心我上你娘们的床。”

他以为他说得很小声,但是大砍刀和钱汝君都是耳朵很灵的人。钱汝加立刻觉得不好,往后飞退了一下,怕被人血溅到。

然而,钱汝君很快地发现她又料错了大汉人的思维方式,他们对老婆的重视,好像没有父母那么多。听到烂牙男想上他妻子,他竟然没有生气,而是哈哈大笑:“有本事你去上啊!我不反对。要不要我送你一程?”

烂牙男并没有勇气回应,知道话被人听走,而且没能惹对方生气,他就灰溜溜的走了。

他和大砍刀好像生活在一个世界,但以往并没有交集,该怎么说呢,或许就是层次不同。在市场里,大砍刀十五岁就混出头,而他混到三十岁,都还是最底层的存在。想绑架钱汝君,也不是想干一票大的,只是想混饭吃罢了。对他这样的人,绑架个小孩,讨点吃的并不是什么难事。一般对方只要配合,他们也不会撕票。只会时常去骚扰,但不会竭泽而渔,一般一年半载,就会换个对象。见到钱汝君时,他以为这次发了。没见过穿着这么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小孩会来肉市活动。一般来肉市买肉的,都是下人。一些贵妇不会亲自出马。至于一般人,一年半载,想吃块肉还真不简单,一般也是家里的男人拍版定案,决定今天吃肉。

“为什么他说要对你的老……妻子不利,你不生气啊?”在钱汝君看来,三十多岁这个年纪的男人,多半都有老婆小孩了。不过,老婆这个用语,还没出现,所以钱汝君尽量不去想这个名词。

第一七一章 品版猪肉

烂牙男的已经跑远,虽然跑得还能见到屁股,但明显地大砍刀男并不把他当一回事。大砍刀男的胡子长得并不是很浓密,对于钱汝君的问题,他回答的很随意,好像这件事对他来说无所谓一样:“我妻子早就进坟墓连个孩子都没给我留一个。他想找我妻子,不先得下坟墓里去?”

“……那你可以再娶再生嘛!”钱汝君下意识地说出这句话。

“傻孩子,再娶个妻子干嘛?好啦!你已经没事了。走吧!没事不要在肉市里闲晃。”大砍刀男的话,让钱汝君听得云里雾里的。似乎大砍刀男对娶个妻子似乎很抵触。但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。既然没有孩子,大砍刀男不应该再娶吗?难道是因为对妻子感情太深?看大砍刀的表情,似乎并不是这样。算了,不懂就不研究,这不是她来肉市的重点。重点是她要买肉。这一耽搁,更多家收摊动作都完成了。

看着大砍刀手里血淋淋的刀,钱汝君突然想道,这血,好新鲜啊!到现在都没有凝固呢?难道大砍刀这时候才在宰牲口?不对呀,这里是肉市,宰牲口的地方,应该在更过去一点的地方。

看着四周逐渐退去,回归正常的人群,钱汝君觉得大砍刀应该是肉市里的一份子。

此时,远本站的远远地,想要维持秩序的差役,才有胆子走上来道:“你一个小女孩来这里做什么。薛英杰,你又搞事。”

“大砍刀没有生事,他是救我。”钱汝君仗义走了出来。虽然没有大砍刀,倒楣的会是烂牙男,但对扶弱济幼的好人,钱汝君是不肯看他倒楣的。

“而且我来这里买肉,有什么不对。”钱汝君嘟嘴道。她不觉得自己得动作有什么问题。毕竟在后世,她家后面,就开了一家二十四小时的顶好超市。想吃东西,随时有地方可以买。

“看你衣服,穿得还不错。怎么穷到买些烂肉?还是想买烂肉去做什么生意坑人。市场里就有你们这些败类,才让规矩损坏。”差役絮絮叨叨地说道。这话,有种打人一巴掌的感觉。钱汝君觉得很委屈。她又没有采买过,怎么知道长安这么大的市场,保鲜工作做得这么差。

“小娘子也是第一次来,估计不懂得规矩,想买肉,到我家里切上一块给她就好了。黄爷就不要为难一个小女孩了!”大砍刀听到钱汝君对他的称呼,看看手上的砍刀,倒觉得有趣,对于小孩子,他一般是很厌恶的。但是看钱汝君的样子,他却觉得这女孩不讨厌。也就出手帮忙,出嘴帮忙说话。

黄剑虽然也在市场里,其至因为其身份而显得地位超然,被人尊称为爷们。平时可以摆摆谱,但他也知道,市场上有些人,还是不能对其太过凶残,不然市场秩序就会乱套。市场的秩序一发生大乱,对他们这些底层官员就是灭顶灾难。就不定就要从这个肥差踢出去,加入失业大军。

这中间的平衡,是长久衍生下来的关系,如果不是太不满意,没有人想打破。而不满意的人,向来也没机会进到这个圈子,会在第一时间被抹杀掉。

往往几十年才会出一个可以推翻现况的人,然后,再次形成新的平衡。

“好吧!既然你薛英杰要保这个女孩,那我也就不管了。你看好这个女孩,不要认他乱走。”说完,黄剑就离开了。反正,他有出现这件事,比什么都重要。回头他还能跟上头请功。说他平定了多大多大的乱事。

看着黄剑转头就走,钱汝君嘴巴张张闭闭,她发现,来到大汉之后,她的眼睛不够瞪呀!

看向大砍刀薛英杰,钱汝君决定,她还是专心解决她眼前的问题好了。她看向薛英杰,判断一下他的年纪,决定好称呼后问薛英杰道:“你手上有新鲜的肉?我不是来卖差肉的。只是我早上有事要忙,没时间过来。”

“你一个小屁孩,能有什么事情忙?还不是跟你的小伙伴玩过家家去了。”薛英杰是一个大男人,对一个小女孩,说不上有多尊重。跟钱汝君之前遇过的人很不一样。但因为钱汝君的稳重,所以薛英杰并没有对钱汝君露出不耐烦的眼神。要不然,她会知道,事情上薛英杰有多烦小屁孩。

钱汝君虽然小,但行为举止,比一个大人还要稳重有礼,这也是她一进市场,就被烂牙男,和大砍刀薛英杰注意的原因。

知道钱汝君能有这么好的家教,家境应该不错,所以薛英杰也没有危难钱汝君,不管任何时候,得罪高官权贵,都不是一件好事。唠叨完,薛英杰说道:“算你运气好,今晚我宰了一头猪,准备做成熏肉,卖到城外的饭店去。今晚就得开始准备,得忙一个晚上。”

“猪肉?”钱汝君没有忽略薛英杰口中的话,听到新鲜猪肉她眼睛一亮。在她的印象里,羊肉处理起来,比起猪肉更麻烦。主要是羊肉腥味重,需要用很多大料来压味道。这个时代羊肉虽然纯净没污染,腥味可能比较淡。但放到水饺里,钱汝君不认为味道比得上猪肉。

“你也看不起猪肉?这猪肉是我城外的养猪场里养的,别人爱吃羊,我偏爱吃猪。猪洗欢在泥水里打滚,我就天天给它洗澡,每个从出生到长大,都是最乾净的。怎么样,要就跟我走,不要我也不跟你啰嗦。”薛英杰家养的猪肉,在肉市场里是有名的。可惜,他虽然这么用心的照顾猪,但猪内的价格一直比不上羊肉。不过,长安城里但凡吃猪肉,懂门道的人,就爱找薛英杰买,比起价格高昂的羊肉,薛英杰的猪肉实在多了。他的猪肉摊,每天都要宰十头猪。多了也没。因为他晚上还要宰十头,做成熏肉,卖到城外几家饭店。薛英杰的猪肉,已经做成品牌了,在猪肉圈里广为流传。

第一七二章 新鲜猪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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